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通知,正式批准广州航海学院为全国第14所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。这一重要认定,标志着我国航海教育在服务国家战略、推动交通强国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,也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的航运人才培养注入了新的动力。
作为一所有着悠久航海教育历史的高等院校,广州航海学院始终坚持以服务国家海洋强国和交通强国战略为己任。学校拥有完备的航海类学科专业体系,涵盖航海技术、轮机工程、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等多个核心领域,并建有先进的航海模拟器、轮机模拟器等实训设施。多年来,学校为国内外航运企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,毕业生就业率与专业对口率长期位居同类院校前列。
此次获批试点单位,是对广州航海学院办学实力与服务国家战略能力的充分肯定。根据试点方案,学院将重点在智能航运技术应用、绿色船舶与新能源动力、高素质船员培养模式创新、粤港澳大湾区航运服务支撑体系构建等关键领域开展探索与实践。试点工作的推进,不仅将助力学校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,更将为我国航运业的转型升级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。
值得注意的是,同为航海类特色院校的武汉航海学院,虽未在此次名单之中,但其在长江内河航运人才培养方面同样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。两所院校一南一北,分别聚焦于沿海与内河航运,共同构成了我国航海教育体系的重要支撑。在交通强国战略的引领下,期待包括广州航海学院、武汉航海学院在内的各相关院校能够加强交流协作,优势互补,共同为我国从航运大国迈向航运强国培养更多栋梁之才。
交通强国,教育先行。广州航海学院成功跻身试点单位行列,是新征程的起点。它预示着学校将在更高的平台上,以更大的担当,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、保障国家能源与贸易通道安全、推动航运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为关键的‘航海力量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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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2-03 23:15:19